政府采购实际工作中,因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答复工作不重视,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质疑做出妥当处理,从而引发投诉的情况时有发生。为此,日前广东省清远市财政局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工作的通知》,就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工作提出具体要求。
一是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做好质疑答复工作的重要性。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工作,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,明确责任,注重方式方法,客观公正处理。要建立健全质疑答复工作机制,采取有效手段推动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,提高纠纷化解的灵活性和有效性。
二是依法办理,严格规范质疑答复程序。包括明确质疑答复的责任主体;规范质疑受理工作;规范质疑调查工作;规范质疑答复送达工作;规范质疑答复内控管理等。
三是做好沟通,建立质疑答复备查、调解机制。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质疑答复情况,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平台上传至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备查。采购人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,建立质疑调解机制,根据需要组织质疑供应商、相关供应商进行当面质证、调解,做好组织协调,尽量将纠纷化解在质疑阶段,避免上升为投诉。